关于公开选聘《法治时代》杂志/网/号/端 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的公告

2024-01-16 16:32

《法治时代》自创刊以来,在各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,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理论指导下,杂志以“弘扬法治精神,传播时代强音”为办刊宗旨,坚持“导向正,形式新,内容活,互动强,服务优”的办刊原则,目前已经发展成为“报、网、端、微、屏”兼具备权威性、理论性、实践性的创新法治媒体。

为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充分发挥了各类法律专业人员在杂志栏目策划、审读、咨询等方面的作用,努力提高《法治时代》杂志办刊水平,经研究决定,面向有全国公开选聘《法治时代》杂志/网/号/端的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(简称《法治时代》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聘范围

面向全国,选聘符合条件的法学家、律师、公证员、司法鉴定员、仲裁员、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专家、法治文艺工作者等担任《法治时代》杂志/网/号/端等现有栏目的专家(首席律师),每栏目选聘若干名。包括不限于下列栏目:

法治专题、法治中国、立法工作、参政议政、法治政府、行政执法、行政复议、法治督察、法治调研、普法宣传、依法治理、法治创建、法律七进、依法治企、法治校园、生态法治、司改动态、政法聚焦、纪检监察、法院连线、检察时空、公安在线、社区矫正、监狱管理、禁毒戒毒、律师律所、公证工作、司法鉴定、仲裁工作、法律援助、市场监管、应急救援、海关缉私、信访工作、国门国防、纠纷调解、合规专题、法律科技、法治人物、法治访谈、法学教育、法学研究、法治文化、涉外法治等。

二、选聘条件

(一)政治素质高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、职业操守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能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。

(三)法学专家一般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;执业律师、公证员、司法鉴定员、仲裁员等社会专业法律人员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;从事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或相关行政管理工作10年以上,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
(四)严格遵纪守法,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。社会专业法律人员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。

(五)熟悉网络时代融媒体发展规律和法治类期刊的出版运营机制,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。

(六)年龄6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热心《法治时代》各栏目内容策划、咨询和审读,

(七)担任杂志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三、选聘流程

(一)报名时间

即日2024531日。

(二)报名方式

应聘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、职称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;学术成果或工作实绩证明;填写《<法治时代>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报名表》(见附件)。

将填写好的《报名表》加章连同其它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zj@fzsdw.com报名。或将《报名表》及相关材料快递至: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兴创国际中心D座6层《法治时代》杂志,高老师,联系电话:(010)62168123兼传真。

报名截止时间:2024531日18:00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无论是否聘任,所交资料不再退还。

(四)综合评审

《法治时代》杂志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《法治时代》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名单。

(五)名单发布。

入选名单,将在2024618-19日举办的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各分论坛开幕式上公布。同时,由《法治时代》杂志颁发聘书、荣誉匾牌,并向社会公告。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为《法治时代》杂志/网/号/端的栏目策划和专业咨询服务后,在文章中或栏目合适位置中露出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单位和姓名,也可以统称“《法治时代》杂志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”。

五、其他事宜

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。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,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;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任资格。

附件:《法治时代》栏目专家(首席律师)报名表